這件事情讓我過了24小時還是忿忿不已
雖然相較於昨日已經好了許多
但是這件事對我來說意義重大
我想還是應該要記下來,讓我自己警惕及提醒。

關於L,我至今覺得不可思議
對於自己的失蹤不以為意,只在MSN放話:"嚴防辦公室小人"、"小人出沒"等等之類
真是搞不懂,翹班這件事為什麼不能告訴主管
這件事本來就是不對的,為何不能說?
敢做不就是敢當嗎?有種翹班,就要有種承擔後續被抓包的風險啊~
相較之下,M比她有種多了,被抓包,就直接U嗆,還在那邊孬孬地在MSN放話
可笑。

又為何說了就是他所謂的小人呢?
說的是事實,沒有涉及毀謗,何謂小人?
明明是在上班時間去做私人的事情長達兩個多小時,看到的人都不能跟主管報告,就是真君子啦!
那為何當初M翹班失蹤兩個多小時,L就要看不順眼跟主管說呢?
所以照這樣講,L當小人很久了唷~( ̄︶ ̄)↗

P說大家都在打混,為何就要跟主管說她這件事呢
P在臉書說:人是互相的......不是只有你看別人不順眼...或許...你也有把柄栽在別人手上....只是...保護著你而已!!!!!!
我不懂的是,翹班這件事規為互相是件很奇怪的事,照他這樣說,大家都可以翹班啦,反正你COVER我,我COVER妳
哪天辦公室沒有人也不奇怪,因為我們都要互相~
另一方面,為了不要讓人家有把柄跟主管講,所以大家要苟且這樣的行為,因為不知到哪天會人家講到把柄,這個邏輯實在太奇怪了
P跟L都有一個共同的想法:辦公室大家都打混,互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好了,幹嘛跑去跟主管講
W的想法:都是打混,通通有不對,所以都沒有立場講
但是我的想法:翹班就是不對,我本來就可以跟主管反映
我最抓狂的就事她們把其他枝枝節節串在一起,但卻不就事論事:翹班這件事是被允許的嗎?
她們會說:上網、睡覺等等不是上班該做的事本來也就不被允許,那為何要針對這件事情主管講
我很欣賞R跟我說的:要是翹班這段期間,翹班者發生了什麼意外,沒有人知道她去哪,後續的責任釐清該怎麼辦
對,就是這樣,平常L待在辦公室幹嘛我都不會跟主管說,她睡覺上網跟人聊天做瑜珈甚至出去一下我都不會跟主管講
因為她待在辦公室或者很快就回來,她本來就可以有她時間上的安排,只要有事找她可以處理就好了
重點就是她消失太久了,而且是沒有理由地消失,這件事情已經妨礙到別人,妳不是因為公事離開,其他人卻要COVER妳的消失
這就是所謂的"互相"?
可笑。


所以當W說大家都有錯,跟主管講自己站不住腳
我不禁想問:我自己不會作出這樣的事情,為何我站不住腳?
我待在辦公室,也不可能全心全意專注在工作上,我也會做自己的私人事情
但我不會讓人家COVER我的失蹤,因為我不會失蹤
主管也知道我不是總是在工作,她也知道我會做私人的事,但是我不會造成人家的負擔
而且我問心無愧,我絕對是完成我的工作才會作私人事務。


所以P充滿殺氣地來質問我時,我直覺就是莫名其妙
把打混當成同一件事,但對我來說有輕重緩急
覺得人要互相,但這件事已經妨礙到別人就不用談互相了
更何況,這件事明明就是雙重標準,對L就要互相,對M卻不用
後來我又想了一下,雖然主管不顧我跟S的勸說(希望她不要跟L明講,放心裡就好了)還是執意跟L說了
但我不覺得她有跟L提到她去幹嘛了,所以我對於P怒氣騰騰地來問我"幹嘛跟主管講這樣L就知道是P說的"感到更莫名
這應該只是L套P話的伎倆吧,換個角度想,L也是小人等級中的高手~( ̄3 ̄)~

所以我覺得我這樣做是合理的,因為我看不慣我不能接受的事情
同樣的,別人當然也可以看不慣她不能接受的事情,當然,別人也可以做出他覺得合理的處理
這跟互相一點都扯不上邊,因為這是工作場合,這是工作倫理。


接下來該做的後續:
1.和S詢問當下為何會要這樣處理,畢竟她如果不這麼衝動,這些後續都不會發生雖然我可以理解他為何這樣做
2.繼續跟P作朋友,就不要再追問或質疑她的情緒了
3.真想自己一個人作方案啊ε( ̄□ ̄)3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vly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